不管是哪一種觀看方式,攝影或錄影,都代表了觀看者的某一種特定角度,就已經不是完全客觀的了。
影像只是一種記錄的方式,他的內涵依舊受到觀看者不同的解讀而影響。這種差異可以是非常大的。
文字記錄相對而言反而可能精確一點,但也未必完全客觀。我們不總是可以"看"到事情,有些東西,例如吃的、聽的,是無法以視覺媒介來記錄的。唯有靠文字試著表達。
不管哪一種記錄方式,各有其不可取代的優點,多方面的紀錄下來,才能可能呈現出最多的真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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